| 科類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錄取數 | 最低分 | 較高分 | 平均分 |
| 文史類 | 漢語言文學 | 60 | 66 | 201 | 209 | 203.18 |
| 文史類 | 旅游管理 | 40 | 46 | 197 | 205 | 199.24 |
| 文史類 | 商務英語 | 40 | 51 | 203 | 212 | 205.06 |
| 教育類 | 學前教育(師范) | 35 | 37 | 187 | 207 | 190.89 |
| 理工類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40 | 43 | 183 | 202 | 190.21 |
| 理工類 | 環境工程 | 40 | 48 | 203 | 235 | 208.85 |
| 理工類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50 | 54 | 203 | 246 | 209.09 |
| 理工類 | 生物工程 | 50 | 51 | 194 | 219 | 202.61 |
| 理工類 | 土木工程 | 50 | 52 | 205 | 234 | 210.12 |
| 理工類 | 制藥工程 | 60 | 61 | 193 | 234 | 204.36 |
我校專升本各專業首輪投檔完成招生計劃,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末位同分考生一并投檔錄取。
專升本擬錄取情況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考生自行到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系統查看擬錄取情況。學校不接受電話查詢。
二、擬錄取學生幾點說明: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8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7〕81號)規定,浙江省教育廳學生處于7月5日前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資格,不能如期畢業者取消錄取資格,我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被我校專升本錄取的學生,如果是學生黨員,按照黨員管理的規定,辦理組織關系接轉手續,接收單位為我校黨委組織部(介紹信抬頭為:臺州學院黨委組織部,所去黨支部可寫“×××學院學生黨支部”)。學生個人檔案可由生源所在學校直接寄送我校臨海校區招生辦公室,也可由生源所在學校密封并加蓋公章后由學生于報到入學時交相關學院。
由于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學生均已畢業離校,因此我校專升本錄取通知書將寄送到專升本報名系統里學生所留的聯系地址,請仔細核對,地址如需改動,請于6月底之前與我校招生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576-88669696,85137102。
根據往年情況,許多專升本學生畢業離校后通常會更換聯系電話,導致無法聯絡,并影響錄取通知書寄送,在此提醒考生,如更換聯系電話,請及時告知。

浙江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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