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招生院校根據浙江專升本招生計劃,嚴格按省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細則,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下面來看一下錄取細節:

浙江專升本招生院校以成績為依據,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習“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體制,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各類別計劃一定的比例,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投檔比例原則上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檔。
招生高校根據招生計劃,嚴格按省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細則,綜合評價、全面審核、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不能如期畢業取消錄取資格。
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就讀的高校于2020年7月5日前(以2020專升本考試為例)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資格,并報省教育廳職成教處復核,招生高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根據總體錄取情況,視情決定是否進行征求意愿,其中藝術大類中的音樂、舞蹈、表演類專業生源不足時,可降低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過10分。
以上是關于浙江專升本的錄取規則的簡要介紹,想獲取更多關于成人高考學歷的相關資訊,如浙江專升本、報名方式、考試時間、報考條件、備考知識、相關新聞等,歡迎關注浙江專升本網!

浙江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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