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地級以上(含)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本省的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數民族考生。
7.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位于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8.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
9.國家級貧困縣考生。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考生;
2.僑眷高級知識分子子女考生。

浙江專升本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于我們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
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福利領取
成考報名
自考報名
教師資格證
專升本報名
四級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