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解決群眾辦事堵點問題的通知》(教技廳函〔2018〕52號)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關于做好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二期)部署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8〕33號)要求,結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有關精神,我廳近期對浙江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籍系統)進行了升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各項學籍業務時間
根據整體安排,學籍系統計劃開放時間為2018年9月3日,2018—2019學年秋季學期各項學籍業務的在線辦理時間適當推遲,具體安排見《2018—2019學年學籍系統招生轉學業務辦理時間表》(見附件1)。2018—2019學年秋季學期升級時間為2019年2月2日,學年升級時間為2019年8月1日。各地各校應制定相應工作計劃,做好對學生家長的解釋工作,確保各項學籍業務順利開展。
二、梳理并調整學籍系統功能
根據學籍系統二期改造安排,學生學籍注冊、關鍵數據變更、問題數據處理等業務辦理過程中必須先完成數據核驗,再正式發起申請,原“出國”“回國”兩項業務分別調整為“出境”“入境”。同時,義務教育階段取消畢業后跨省就學(跨省招生)業務,轉入學校根據年級對等原則辦理跨省轉學。
為更好服務學籍管理工作,省教育廳對學籍系統相關功能進行了調整,調整后僅保留基礎信息管理、學生信息管理、學籍異動管理、校內學籍管理、轉學管理、招生管理、畢(結)業管理、查詢導出、數據統計、信息打印、用戶管理、安全中心等學籍管理核心功能。學籍系統中原初中、小學階段學生成長記錄功能將遷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有關功能預計將于2018年年底前上線,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簡化轉學業務申請材料
為有效解決群眾辦事堵點,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各地應積極簡化各類轉學業務的申請材料和辦理手續,可通過學籍系統獲取或核驗學生信息的,原則上不應要求家長重復提供證明材料。各地應在此基礎上取消紙質蓋章環節,積極推進轉學等學籍業務全流程無紙化在線辦理。
四、保障學籍系統信息安全
強化學籍系統技術防護措施。為確保學籍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學籍系統升級后將不再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僅支持通過省教育計算機網或省電子政務外網訪問。同時利用“政務釘釘”,在登錄、查詢等關鍵操作環節采用雙因素認證(見附件2)。
健全學籍系統安全管理措施。各地各校要落實學籍管理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組織專門培訓,強化風險與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建立學籍管理員安全承諾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應與本單位學籍管理員簽訂安全承諾書(見附件3),明確安全職責,規范數據使用,確保信息安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員安全承諾書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后報送省教育廳,學校學籍管理員承諾書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匯總保管,人員變動后及時重簽并按程序上報。各地組織安全培訓及簽訂安全承諾書情況(見附件4)由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后于2018年10月30日前報省教育技術中心。
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聯系人:陳熙熙,電話:0571–88008826;省教育技術中心聯系人:章駿杰,電話:0571–8800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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